作者:刘铭 夏能文
3月12日,邵阳市交通运输局交通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在大祥区邵州西路和兴南方明珠小区路口,查处了一台非法网约车。
(查处现场)
当日19时45分许,该支队城市客运大队在日常巡查时发现,一台车牌号为湘EF60**8的白色新能源小轿车停靠在和兴南方明珠小区路口下客,出于职业敏感,执法人员上前依法对该车进行了检查。
经查,该车驾驶员夏某某取得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但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经询问该车驾驶员夏某某得知,车上乘客是通过某网约车平台接的单,从邵阳市第七中学至大祥区和兴南方明珠小区。因该车存在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违规行为,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市交通执法支队依法当场责令改正,并对该车实施了行政处罚。
该支队相关负责人提醒,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车辆需依法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驾驶人员需依法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从事出租车的车辆同时需要保持车容车貌符合相关要求,驾驶员对乘客要文明用语、不途中甩客、不违规收费、不违规拼车、不拒载、不议价、不故意绕道行驶。如存在上述违规经营行为,交通执法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相关车辆、人员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