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海
6月30日,新宁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刘松荣主持召开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匡丽群,副主任吴均洋、兰忠明、达代群、刘绍良参加,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世刚,副县长尹俊、唐基俊、郭华满,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对县公安局等8个部门主要负责人开展履职评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发展茶产业情况的报告、
办理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人民政府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26个组成部门关于依法行政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新宁县2023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建设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会议指出,对人大及其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开展履职评议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职责,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必然要求,要坚持问题导向,抓好评议整改,强化责任担当,全面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会议要求,要持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不断推进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可持续发展观念,守护好、利用好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宝贵财富。要坚定发展该县茶产业的信心和决心,提高思想认识求发展,坚持问题导向求突破,加强组织领导聚合力,强化品牌建设,加强科技创新,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推动茶产业高质量发展。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来源:新宁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