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谢华 苏书喜 万银燕 陈婷
近日,在衡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市民颜女士和父亲颜先生成功领取了全县首张居住权登记证明,标志着“居住权”首次在衡阳县落地实施。
据悉,颜女士是房子的所有人,为了养老保障,颜先生想在女儿的房子上设立居住权。窗口工作人员在了解该申请人需求后,立即启动登记程序,按照不动产居住权登记的业务流程即时受理,半个小时后就为其颁发了不动产居住权登记证明。
居住权登记是指对居住权进行确权登记,保障居住权人对房屋的合法居住权益。作为一种新增的不动产登记类型,能有效满足“房子不归我,但我可以住”群众居住的诉求,对保障赡养父母、抚养子女等特定群体的居住权利具有重要意义。
此次首例居住权登记的成功落地,是中心践行“登记为民”宗旨的生动体现。下一步,该中心将继续以群众获得感作为登记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针对这项“新业务”,加强业务培训,完善办理流程和操作细节,持续优化登记服务,做到“受理即办证、服务加速度”,切实保障居住权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