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聂女士(化名)向本网反映,她在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附近因短暂停车被罚款100元,尽管她及时驶离并与现场交警沟通,但仍未能避免罚单。更令她不解的是,申诉初审通过后,复审却以失败告终。这一事件引发公众对石鼓区交警执法方式及营商环境优化的质疑。
2024年11月15日,聂女士驾车前往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送人看病。由于医院停车位紧张,她将车辆临时停放在医院附近莲湖路口船山路至常胜路路段。不久后,她接到违停通知,随即驶离现场,并与在场交警进行了沟通。然而,几天后,她仍通过123平台收到了罚款100元的通知。
聂女士表示,她理解医院周边停车难的问题,但自己已及时驶离,且与交警有过沟通,本以为可以免于处罚。于是,她提交了申诉,初审通过后,复审却以“未提供充分证据”为由被驳回。对此,聂女士感到无奈:“我只是短暂停车,且积极配合执法,为何还要被罚?难道优化营商环境只是一句空话?”
聂女士的遭遇并非个例。近年来,随着城市交通管理的加强,类似因短暂停车被罚的案例屡见不鲜。有市民表示,医院周边停车难是众所周知的问题,交警执法应更多考虑实际情况,而非一味追求罚款。一位网友评论道:“执法是为了维护秩序,但也要有人情味。短暂停车且及时驶离,为何不能网开一面?”
近年来,各地政府大力倡导优化营商环境,旨在为企业和社会公众提供更便捷、高效的服务。然而,聂女士的遭遇却让人质疑:石鼓区交警的执法方式是否与这一政策背道而驰?法律专家指出,交通执法的目的是维护秩序,而非单纯追求罚款。对于类似聂女士的情况,执法部门应更多考虑实际情况,采取更灵活的处理方式。例如,可通过现场警告或教育代替罚款,既达到管理目的,又体现执法的人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