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肖红宝 张晓琴
1月10日上午,隆回县人民检察院对10名涉罪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开展集中训诫和亲职教育。
集中训诫前,检察官化身“考官”,为10名未成年人准备了一场特殊的考试,内容涉及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此次“法律考试”是对涉案未成年人帮教期间法律知识学习情况的检验,以引导他们学法知法守法,帮助他们走向正途。该院未检检察官刘晓介绍说。
随后,检察官分别向到场的涉案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宣读了《训诫词》和《督促监护令》,并组织孩子与家长一起观看了普法宣传片,希望涉案未成年人能够以此为戒、改过自新,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尊法懂法,及时净化交友圈,鼓励其放下心理负担,积极面对生活,用实际行动回报家人和社会。同时,针对家庭监护不到位的问题,对各法定代理人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引导家长正确履行监护职责,加强对孩子的约束管教,帮助孩子矫正不良行为,守好未成年人保护“家庭关”。
训诫现场,涉案未成年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充满悔意,向父母的辛苦付出表达了感恩,并主动与父母深情拥抱,承诺今后好好生活,远离违法犯罪。
“孩子犯罪主要责任在我们家长,平时我们对孩子疏于管教,不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也不知道他每天和谁在一起,缺乏必要的沟通。今天听到检察官的讲解,认识到我们对孩子过于放任。以后我们一定督促孩子学知识、学技能,遵守法律规定,绝不再做违法犯罪的事了。”一名家长哽咽道。
下一步,隆回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立足检察职能,积极探索更多个性化帮教方式,将罪错未成年人训诫、帮教与家庭教育指导、督促监护等工作有机结合,进一步推动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力防未成年人重新犯罪,切实当好青春“法治护航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