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杨贵新
11月27日,从隆回县林业局执法股获悉,今年全县共办理破坏森林资源案件56件,其中移送刑事案件7件,办理行政案件49件,实施行政处罚49人次,回收林地5.5公顷,补办林地手续3.9公顷,恢复植被面积5.5公顷。
据介绍,该局林业行政执法工作中,把好一个度,自由裁量权有温度;扎紧一个袋子,罚没收入管理有力度;用好一个机制,行刑衔接有精准度;不仅维护了法律权威,履行了森林资源保护职责,确保了森林资源安全和维护林区社会稳定,打击毁林毁草行动成效明显,而且推进了环保督察问题和审计核查问题整改;真正做到“处罚到位、林地回收到位、恢复到位”,对遏制涉林违法犯罪行为起到了较好的震慑作用。全县所实施的行政处罚无一例复议与诉讼,隆回获全市林业行政案卷评查第一名。
自由裁量权有温度,“裁掉”随心所欲
该县在全面落实林业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出台涉林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和地方性法规涉林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并加强行政裁量权基准的动态管理和备案审查,统一执法尺度,规范执法行为,杜绝执法任性。
做到事前公示执法主体人员信息、执法权责清单、执法流程,事中落实亮证执法、权利义务告知、执法事由依据及案件办理进度,事后及时公示执法决定。加强办案规范化管理,落实执法文书、音响记录、卷宗归档等制度,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强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定审核目录清单,对执法主体、权限、事实、证据、程序及法律适用开展全方位审核。
行刑衔接有精准度,防止“不刑不罚”
认真履行行政执法职责,主动接受检察院行政执法监督,及时将林业行政案件信息录入“两法”衔接系统。依法依规查处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严把案件审核关,对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违法犯罪涉林案件,及时移交公安局进行立案查处,严格杜绝以罚代刑的现象发生。
建立行政执法考核标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追究制。严格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确保持证上岗,文明执法;规范行政执法文书,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查阅案卷,暗访检查等形式,对全县林业部门的林木采伐、木材运输、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等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等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行政执法全过程,监督执法人员更好地依法履职。对执法犯法、越权执法,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重拳整治。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常抓严管,警钟长鸣。
处罚执行有力度,杜绝“空头支票”
为了改变以往行政处罚执行不到位现象,加强了对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向县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和行政强制执行,打破违法当事人拒不执行的侥幸心理,有效的对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形成震慑,从而更好的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
加强与公安、检察、自然资源等部门工作联系,构建信息共享、工作联动的“行刑衔接”机制,针对破坏森林资源的问题做到依法快办快结,为切实保护好森林资源构筑良好的法治保障。
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无法律依据和法定要求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一律取消。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明确办理时限、工作流程、申报条件、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开。对各类证明事项,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对保留的证明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做到“清单之外无证明”。
加大学习培训力度,全面提升林业系统干部职工法治思想观念,依法行政能力。同时,积极探索优化行政执法方式,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