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邹健 刘沛林
人民调解是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纠纷的重要途径,衡阳县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调解宣传工作贯穿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始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被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评为2023年度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其中,井头司法所不断创新调解思路,通过以案释法、入户宣传等一系列方式,提高辖区居民法治意识,筑牢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
(政法干警为老百姓调解田地纠纷 邹健摄)
在衡阳县井头镇隍城村的田间地头,司法干警正在处理一起田地纠纷案件。隍城村台上组村民刘某今年年初外出务工,将三亩田通过口头协议租给金坪组村民王某耕种水稻,租赁时间为一年。9月份中稻收割后,刘某辞工回乡,想将土地收回种植油菜,遭到王某的拒绝,双方因此产生口角,村支两委多次调解未果,便向镇司法所反映。镇司法所所长李振华了解情况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通过现场调解,双方同意以灌溉涵洞为中心,平均使用土地。
井头镇隍城村金坪组村民王某感叹地道:“我因为这个事和台上组的组长吵了有大半个月,司法部门的这些干警真的专业又负责,第一时间到现场处理,今天的处理方法我感到非常满意。”
(井头镇司法所对群众进行法治宣讲 刘沛林摄)
随着国家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井头司法所辖区内“不懂法”的群众显著减少,但对法律一知半解的情况依然存在,这也是基层矛盾产生的主要原因之一。为此,井头司法所从经手案件中总结经验,做到每一次调解都是一次对群众的了解,在调解的同时做到以案释法,向群众普及相关法律知识。案后进行总结归类,针对性开展法律宣传,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衡阳县司法局井头司法所所长李振华表示:“我觉得,想做好基层调解工作,一是要利用好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加强人民调解队伍的建设,提高调解员的专业技巧和法律素养;二是在调解过程中采取以案释法的方式来让群众更好地了解法律知识,在宣传工作中,我们要做到群众需要什么,希望听到什么,我们就宣传什么,群众对哪些法律问题不知晓 不理解、我们就这些方面下狠功夫、深功夫。”
(井头镇司法所对辖区内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 刘沛林摄)
井头镇司法所还定期组织辖区内人民调解员开展法律法规培训,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深入村社区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大大提高各村人民调解员的工作水平,调处成功率100%。
(政法干警走街入户进行法治宣讲 刘沛林摄)
人民调解是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纠纷的重要途径。近年来,衡阳县司法局围绕为民护民,守护平安建设,深入推进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今年上半年,衡阳县共排查出矛盾纠纷2635件,调处矛盾纠纷2621件,同时不断加强基层调解队伍建设,更新调解员126人,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10余场次,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150余场次,受益群众10万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