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谢哲 朱洪波
会议听取了林长制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审议了有关事项,研究部署了下阶段工作。
会议指出,全面推行林长制,事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事关生态文明建设,关乎长远、意义重大。要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严格执行林长巡林制度。各级林长要坚决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将实地巡查、调研、座谈、督查等方式纳入巡林范围,让林长巡林在表现方式上多样化,切实发现并协调解决资源保护管理上的重点难点问题。要加快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确保林长制工作有序推进。要不断强化督导考核,合理设置考核指标,抓实考核结果运用,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更有实效。
会议强调,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治担当,坚定不移扛牢森林防火责任,切实加强森林火灾防范。以林长制为统领,建立全覆盖森林防火责任体系,充分发挥"一长四员"(林长+护林员+监管员+执法人员+科技员)森林资源管护作用,加强宣传教育,强化思想认识,严格火源管控,提升防控能力,牢牢守住森林防火安全底线。
会议还就森林督查、创国家森林城市、松材线虫病防治等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