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门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经分析研判,成功破获一起贷款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王某校(男,30岁,石门县人)。
今年6月10日,石门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到经侦大队报案,称本县雁池乡居民王某校于2017年3月8日利用虚假工资证明向该行贷款5万元,2020年3月贷款到期后,王某校拒不偿还,不久便失去联系,给银行造成损失。
接警后,经侦大队立即组织开展调查,经查,2017年3月,王某校生意失败欠下外债,但因无稳定收入来源,无法通过正规渠道贷款,遂找到曾在石门县邮政局工作的杨某鹏帮自己伪造虚假工作、工资证明,用以骗取贷款。
贷款到手后,王某校一直未偿还本息,多次无视银行催款信息,且通过更换手机号码逃避偿还贷款。
查明案件事实后,办案民警于7月21日将其抓获。经审讯,王某校对其贷款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王某校因涉嫌贷款诈骗罪已被石门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