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维德
绩效运行监控是预算绩效管理的关键环节,是如期实现绩效目标的保障手段。一般采用部门日常监控和财政重点监控“双结合”的方式,实现对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与预算执行进度的“双监控”。新宁县财政局为优化财政资金配置,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扎实开展实施绩效目标运行监控工作。
加强绩效管理制度建设。继新宁县财政局出台《新宁县县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新宁县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新宁县财政局 新宁县审计局印发<关于建立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协同联动机制的意见>的通知》《新宁县县级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管理办法》后,今年5月制订了《新宁县县级预算支出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办法》(新财绩〔2022〕60号)。从而形成了一套完整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
加强财政重点监控。在全面加强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的基础上,选取民生最为关注的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推进乡村振兴)资金作为财政重点监控。下达了《关于开2022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绩效目标执行监控工作的通知》(新财绩〔2022〕90号),文件要求行业主管部门和统筹整合资金实施单位及时跟踪分析预算执行与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综合分析项目阶段性的产出数量、质量、成本及时效等产出成果和项目实施后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生态效益及可持续发展的影响等;分析预算执行与绩效目标出现偏差的原因;围绕制定的绩效目标内容开展绩效目标监控工作,及时协调解决绩效目标追踪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纠偏扬长,提出改进和完善的措施,促进绩效目标的顺利实现等。主管部门及时审核汇总本部门绩效目标执行监控数据,形成本部门绩效监控报告,并及时报送财政部门。
加强绩效监控结果应用。通过绩效运行监控,当项目执行绩效与绩效目标发生偏离时,主管部门要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及时整改,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当项目绩效不能如期实现或无法实现时,应及时报告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应当缓拨或停拨财政资金,还可以根据需要调整到其他急需的项目中去。“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对不能如期实现绩效目标的责任人应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