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曾小慧 周卫长 杨向军
6月21日,“邵阳人大讲堂”第二讲开讲。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吴秋菊应邀主讲,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提高地方立法质量水平”为主题进行授课。这是邵阳市人大常委会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在邵阳视察基层立法联系点讲话精神、提高全市地方性立法能力建设而举办的学习讲座。
近年来,邵阳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用好宪法赋予人大的立法权,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先后制定了九部地方性法规,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为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加快建设现代化新邵阳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强化制度建设 夯实民主立法基础
良法为善治之本,立法乃良法之源。2016年3月取得地方立法权后,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制度先行,组织编印了《邵阳市立法工作手册》,制定了《邵阳市地方立法工作规程》《地方性法规立法论证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的立法工作标准流程。
架好立法“连心桥”,畅通民意“直通车”。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周迎春强调,要深入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强化保障措施,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健全并严格落实常态化信息采集、意见反馈等制度机制,在立法工作中生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在全市范围内遴选确定邵东市杨桥镇人民政府、邵阳学院政法学院、湖南楚信律师事务所等9个基层立法联系点,正是我市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
做好新时代地方惠民立法,还需要有一支高素质人才队伍作支撑。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和加强立法队伍建设,聘请62名地方立法咨询专家建立地方立法咨询专家库;同时注重立法队伍培养,组织人员赴全国人大培训中心、浙江大学等地进行专门培训,为提升立法质量提供队伍保障。
坚持开门立法 畅通民意表达渠道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每年都会安排集中调研月活动,合理确定亟需立法的项目,创新公众参与立法方式,立法为民、问策于民,让每部法规都以民意为标尺。每一部地方性法规出台前,都会采取“拉出清单、集中会诊、确定重点、研究措施”的步骤,广泛开展立法调研。
在《邵阳市资江保护条例》立法工作中,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问题导向,赴一线察实情,到源头看现状,先后召开各类座谈会、论证会、征求意见会135个,发放3万余份调查问卷,走遍了资江流域35个乡镇、200余个村(组),积极向基层群众取经求教,为搞好资江保护协同立法提供了第一手资料。
立法的根基在人民,力量在人民。为了让广大人民群众更好地参与到立法工作中来,市人大常委会完善民主民意表态的平台和载体,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组织引导公民参加人大调研、座谈、评议、听证等活动;建成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室254个;设立人大信访接待室,开设“民意直通车”,畅通网上信访渠道,收集“原汁原味”的百姓心声。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广开言路,坚持开门立法,深入基层,零距离接触人民群众,畅通民意表达渠道,更多地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立法科科长、四级调研员杨洪涛说。
回应群众期盼 切实解决民生痛点
百姓的关切点就是立法的聚集点。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市人大常委会紧盯人民群众关注的环境保护、城市园林绿化、公园广场噪音扰民等问题,制定出台了《邵阳市大气颗粒物污染防治条例》《邵阳市城市绿化条例》《邵阳市城市公园广场管理条例》等系列地方性法规,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立法为民,法贵便民。自2017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多次采取定期与随机、座谈与走访、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办法,大力开展执法检查和立法后评估,确保立一件、成一件、行一件,使地方性法规转化为现实治理效能,有效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难点、痛点、堵点问题。
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有了新内涵,民生立法就有了新任务。市人大常委会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推动市域社会治理、食品安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村村级卫生保健、农村公共交通、城市居民自建房消防管理等立法调研和起草,通过地方立法补齐民生短板。
“只有将民主的‘根系’深深地扎进基层,广泛听取民声,回应群众期盼,才能让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树干‘枝繁叶茂’,让一项项法律法规结出‘累累果实’,更好守护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市司法局立法科科长李俊彦说。
来源:邵阳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