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明聪
2022年以来,绥宁县交通运输局紧扣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围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重点目标任务,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取得实效,为绥宁县创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贡献交通力量。
一是加强党建引领。党的建设是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创建工作的第一课题,在创建工作中,该局注重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把党建引领贯彻到创建工作始终,凝聚全局合力,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创建工作。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该局成立了以局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专门班子和专门人员,将责任落实到各单位、各股室、各人员,确保工作落实落地落细。
三是加强依法行政。法治交通建设是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重要内容,推动法治交通与法治绥宁、平安绥宁建设同频共振,不断汇聚交通运输行业治理新能量。同时,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学习培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切实提高法律素养、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社会治理,营造“人人参与社会治理、维护和谐稳定”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是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和创新市域社会治理,推进市域社会治理治理现代化关系民生福祉,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成果转化为人民群众的人民群众获得感和一流的营商环境。同时,进一步推进职能转变,整合治理力量,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行政审批手续、压缩审批时限等方面出发,服务好群众,服务好企业,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促进全县交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