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龙明兵 杨贵新 谭云
4月11日,隆回县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专班对全县各乡镇(街道)集体经济工作一季度考核情况进行评分,考核结果作为各单位年终考核依据,这是该县坚持“五抓四挂”考核,落实《隆回县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考核方案》取得的初步成效。
去年,该县在全省率先成立”村级建筑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创新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模式,实施“一二三四法”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为牵住发展集体经济的“牛鼻子”,确保取得实效,今年,该县出台了《隆回县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考核方案》,坚持以项目建设为起点、劳务输出为支点、村内服务为亮点、产业发展为重点,对各考核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推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成效情况开展综合考核评价;突出抓村级集体经济就是抓经济发展、抓乡村振兴、抓民生福祉、抓基层党建、抓共同富裕;将抓集体经济与绩效考核挂钩、乡村振兴考核挂钩、党建述职挂钩、干部管理使用挂钩的“五抓四挂”机制。
该方案明确了收入认定、考核对象、考核内容及等次评定等相关内容。要求在2022年全县所有村、社区集体经济年收入达5万元以上,50%以上的村、社区超过10万元。其中,县级后盾单位驻点村、社区的村级集体经济年收入必须超过10万元,省市级后盾单位驻点村、社区的村级集体经济年收入必须超过15万元。
该县将考核结果与绩效考核挂钩,对年度考核评定为“优秀”和“良好”登记给予奖励。与乡村振兴考核挂钩,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下等次的单位,当年度乡村振兴考核原则上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与党建述职挂钩,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下等次的单位,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原则上不得评定为“好”等次。与干部管理使用挂钩,对考核结果为“优秀”或“良好”的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和分管负责人同等条件下优先评优评先、提拔和进一步使用;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和分管负责人当年不得评优评先,次年度内不得提拔和进一步使用,并视情况予以问责。
据介绍,该方案起到了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增强活力作用,全县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呈现出百花齐放,百舸争流局面。目前,全县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来势良好,一季度全县村级集体经济突破2000万元,向家村、黄金井、芙峰村等村一季度突破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