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石东 杨烈洋
近日,洞口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收到了一份从广州邮寄过来的特别 “礼物”——一面锦旗。申请执行人严某拿着锦旗激动的对着执行干警说道:“谢谢执行局的同志,这么多年我终于拿到了工资,我的辛苦总算是没有白费,太感谢你们了。”
2014年,梁某在黄桥镇朱桥村实施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雇请严某拖运石头、沙子、砖块,双方约定严某务工工资每天300元,共计工资21400元。经严某多次催讨,梁某陆续支付了6400元,剩余16000元久拖未付,2020年1月,严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判决,限梁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严某工资16000元及利息2000元,合计18000元。判决生效后,梁某仍未履行,严某于2022年2月22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在收到案件后立即对梁某名下的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财产进行了查询,但只查询到少量的存款,执行干警立即对其银行账户、微信号采取了冻结措施。随后,执行干警与梁某多次联系,对梁某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并告知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后果,在执行干警的耐心劝导下,梁某与严某达成了执行和解:由梁某支付严某工资16000元,利息部分严某自愿予以放弃。2022年3月2日梁某主动将执行款交到了法院。严某在广州打工的女儿听到梁某主动履行的这一消息,百感交集,八年讨薪路程漫长艰辛,洞口县人民法院坚持执行为民的导向,对涉民生等案件加大执行力度,切实把案结事了落到实处,为感谢法院执行干警,因相隔千里,就向法院邮寄了一面锦旗。
近年来,洞口县人民法院以人民群众满意度为工作抓手,以确保付出辛苦和汗水的农民工按时拿到应有的报酬为工作出发点,重拳出击,严厉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2021年以来,洞口县人民法院共执结涉农民工工资案件121件,执行到位金额412万余元,在极大的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同时,也震慑了恶意拖欠工资的“老赖”。
下一步,洞口县人民法院将持续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维护广大农民工兄弟的合法权益,切实提升农民工兄弟的获得感、满足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