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潮州市公安局发布公告
就《潮州市公安局关于在市城区部分路段
禁止三轮摩托车通行的通告》
(下文简称《通告》)
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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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公告指出,为加强市城区交通管理,营造良好交通环境,减少城市噪声和尾气污染,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公安局拟对市城区部分路段实施禁止三轮摩托车(军警、消防和工程抢险应急车辆除外)通行的措施。
《通告》提出,自2026年1月1日起,绿榕南路、南堤路、天水路、北堤路、西荣北路、银槐北路、外环北路、潮州大道北端至绿榕北路交界处、绿榕西路所环绕的市城区(其中除外环北路不包含外,其余道路均包含区域边界路),以及东兴路、东山路、金山大桥、韩江大桥和潮州大桥,禁止三轮摩托车行驶。具体禁行范围参见《三轮摩托车禁止通行示意图》,以公安交警部门现场交通禁行标志为准。
▲三轮摩托车禁止通行示意图
《通告》称,自通告施行之日起,所有进入禁行区域的三轮摩托车,公安机关将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该通告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
目前,该《通告》正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11月20日-2025年12月1日,意见反馈电子邮箱:2837687070@qq.com。信函请寄:潮州市湘桥区外环北路潮州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交通秩序管理大队收,并注明《潮州市公安局关于在市城区部分路段禁止三轮摩托车通行的通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