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住房商业性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指引》发布实施以来,在我市迅速掀起一股讨论热潮,受到广大缴存职工的密切关注。
“商转公”贷款是指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潮州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时已办理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且尚未结清,在满足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条件,并获得原商业贷款银行同意的前提下,可向潮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偿还原商业贷款。
6月12日,潮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功发放首批“商转公”贷款5笔,共计176万元,可为缴存职工节省约6.70万元利息支出,标志着我市“商转公”贷款惠民政策落地见效!
截至目前本中心已正式受理“商转公”贷款业务138笔共计4737万元。
采访片段
政策公布实施后,缴存职工王先生便向建设银行潮州市分行递交“商转公”申请,并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设银行潮州市分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等多方紧密协作下,顺利完成贷款申请、审核、合同签订、抵押登记等手续。
王先生表示对于能够办理“商转公”贷款由衷地感到高兴,这不仅减轻了自身的还款压力,也让他深刻感受到潮州市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惠民性。
下一步,潮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不断提升工作成效,为缴存职工带来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以实际行动响应广大缴存职工的需求,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优化营商环境贡献住房公积金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