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9:00起网上申请!
报名指南请收好
一、招生对象
(一)全区适龄幼儿均可申请入读,具体年龄要求为:
小班: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出生。
中班: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出生。
大班: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出生。
(二)申请就近就便随班就读的适龄残疾幼儿必须具备能适应普通幼儿园学习生活的能力。
二、申请类别与批次(按序录取)
公办幼儿园按类别依次录取(如第一批申请学位录取完,仍有空余学位,则录取第二批,以此类推)。
(一)第一批
政策类:政策优待对象指符合条件的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烈、伤残公安民警、消防应急救援人员和河源市“英才卡”持卡人等各类优待对象子女。
(二)第二批
1.小区配套类:具有配套公办幼儿园的小区房产(截止至申请日)。
2.户籍房产类:具有与招生区域相对应的户籍房产(截止至申请日)。
(三)第三批
户籍类:具有与招生区域相对应的户籍(截止至申请日)。
(四)第四批
房产类:具有与招生区域相对应的房产(截止至申请日)。
(五)第五批
社保类:具有源城区(或市直)的社保(处于正在缴纳状态)。
三、申请时间及流程
(一)公办幼儿园报名全流程
1.网上申请(6月18日上午9:00-6月20日下午18:00)
第一步:申请人打开微信搜索“粤省事”并进入,点击“数字空间”的“证照数据管理”,在“我要申领”页面,选择“电子证照”,全选并申领证照。
第二步:申请人通过扫描后面的二维码,登录“源城区2025年秋季公办幼儿园招生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招生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申请人对照申请类别及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报名,申请人按页面提示点击“选择或添加”关联政务服务平台自动匹配数据;对未关联数据,申请人需手动上传材料,由相关部门联审后反馈结果。每名幼儿只能申请一所公办幼儿园的学位。
2.资格审核(6月21日-6月23日)
申报资料不全或审核未通过的,系统将在1个工作日内以短信通知申请人。如有疑问可携带申请材料原件或电子证件到申请入园的幼儿园进行现场复核。
3.摇号派位(6月24日-6月25日)
符合政策类的适龄幼儿直接安排学位。其他类别按批次录取,申请的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数时,由各公办幼儿园采取在超出的批次进行摇号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学位(双或多胞胎如一人电脑派位摇中,双或多胞胎全部录取)。
4.公示名单(6月26日-6月28日)
各公办幼儿园根据审核情况,拟定新生录取名单,并在本园门口公示栏及公众号进行公示3日。公示有异议的,申请人可携带相关材料到幼儿园进行复议。
5.确认录取(6月29日)
各公办幼儿园录取名单公示后,申请人可登录招生系统直接下载《新生入园通知书》,并按通知书规定时间内到园报到,逾期未报到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二)民办幼儿园报名
申请人自行到民办幼儿园现场进行申请、录取。
四、招生区域
(一)公办幼儿园招生区域以新丰江为界,分南片区(上城街道、新江街道、源南镇、高埔岗街道、埔前镇)、北片区(源西街道、东埔街道)。
(二)民办幼儿园招生区域原则为源城区辖区,优先满足具有本区户籍(房产)或在本辖区居住(含港澳台)的适龄幼儿。
五、特别提醒
(一)为进一步满足“家门口入好园”需求,在区委、区政府统筹推进下,源城区2025年秋季新增两所公办幼儿园:源城区机关第三幼儿园教育集团中山路分园(东埔街道中山路与红星路交会处,规模18个班)及源城区机关第三幼儿园教育集团大鹏分园(东埔街道文明路富景小区内,规模6个班)。
(二)政策类申请人应向所在工作单位申报入园需求,由政策优待对象的单位统一出具入读需求函件并于6月20日前指定专人到区教育局申请登记(不接受个人办理)。
(三)用于申报学位的房产是指幼儿本人或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或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房屋产权人为适龄幼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需满足适龄幼儿及其父母户籍与上述房屋所有权人在一起,并能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该房屋所有权证可作为入园依据),同时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已经入住的所在房产(以入住电费发票为准,需提供最近1个月或1个月以上发票),已购房但没有实际入住的不作为幼儿园入园依据;二是该房产用途为住宅类(按照房屋产权证中的“规划用途”或“房屋用途”,住宅用途类房产可以作为入园申请依据,商业用途类房产不能作为入园申请依据。商业用途类房屋指各类商店、门市部、饮食店、粮油店、菜场、理发店、照相馆、浴室、旅社、招待所等从事商业和为居民生活服务所用的房屋,以及办公用房,如写字楼等,还包括车库、商铺、商业公寓和酒店式公寓等)。
(四)因历史原因无法办理或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需提供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房屋所有权交易公证书、建房批文等法定证件,以及半年内(截至申请日止)的水、电费发票、所在辖区居委会出具其自有房产并居住半年以上的相关证明,并由幼儿园实地调查确认属实。
(五)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优先满足小区业主子女入园后,剩余学位招收具有与招生区域相对应户籍房产的适龄儿童。
(六)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公办幼儿园按相关文件规定,对剩余计划数幼儿园进行自主招生补录,录完为止。
源城区2025年秋季公办、民办幼儿园
招生计划表
源城区2025年秋季公办、民办幼儿园
申请类别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