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凌晨1时42分
普宁市流沙西街道南山村
一楼房六楼起火
普宁市南环大道消防救援站、流沙西街道、流沙东街道、大南山街道专职消防队、翔栩消防队出动9辆消防车,40名消防救援人员赶赴现场处置。
消防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迅速展开处置,经侦查确认,起火建筑为一栋七层楼房,起火位置在第六层,无人员被困。
经过紧张处置,明火被扑灭。经了解,起火场所为一间服装加工作坊,此次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起火原因正进一步调查中。
▼事故现场烧毁部分加工材料和设备▼
夏季用电量激增
致灾隐患增多
加之火灾又多发于凌晨
人们对突发火灾的预警能力下降
报警时间迟
相对而言,生产经营性场所
(包括小作坊、小档口、小娱乐场所等“三小”场所)
用电设备多,易燃材料多
一旦发生火灾
火势引燃堆积的货物
或生产设备并进一步蔓延
假如有人员违规居住在里面
极易造成“小火亡人”的悲剧
“三小”场所主要火灾隐患
“三小”场所的七不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