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饶平县城区部分道路
因国道G228线饶平县东溪大桥改建需要,重、中型货车无法通行。为确保县城中心区生产生活有序开展,科学合理调控县城区道路交通流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饶平县城区道路通行实际,决定对县城区部分道路实施货运车辆禁止通行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禁行路段
黄冈大道、饶平大道、沿河南凤江桥至黄冈大桥路段、沿河北凤江桥至黄冈大桥路段、凤江桥、南门桥、黄冈大桥、新港东路、新港西路、广场东路等路段
二、禁行措施
全天24小时禁止重、中型货车通行上述饶平县城区的禁行路段。
三、过境货运车辆绕行路线
汕汾高速、甬莞高速、大潮高速或环城北路→省道S222线上林至浮滨→省道S501(县道X084)浮滨至钱东。
四、不受限行规定车辆
运输鲜活农产品蔬菜等农产品运输车、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不受禁限行规定限制。
五、其它通行规定
遇大型活动、道路建设及其它情况需调整交通管理措施时,以公安机关发布的相关通告和执勤民警的指挥为准。
六、本通告自2025年5月21日起实施,违反本通告的,相关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饶平县公安局 饶平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