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仙琚制药)发布公告称,公司于4月30日收到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相关规定,被罚没约1.95亿元。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认定,2021年11月至2024年3月期间,仙琚制药与其他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以垄断协议形式变更、固定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价格,排除限制了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销售领域的竞争。
根据处罚决定,仙琚制药被没收违法所得约2375万元,并处2023年销售额8%的罚款约1.72亿元,罚没款合计约1.95亿元。此外,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宇松因负有个人责任,被罚款60万元。
仙琚制药在其2024年年度报告中已根据行政处罚告知书确认了预计负债及相关损失。此次罚款导致公司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调整后的净利润约3.97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9.46%。
仙琚制药表示,此次行政处罚预计不会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影响。公司已责令相关业务部门按要求立即整改,主动调整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价格,建立系统化、常态化的风险防控体系。
公开资料显示,仙琚制药主要从事甾体原料药和制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坚持原料药与制剂一体化的经营模式。主要产品分为皮质激素类药物、性激素类药物(妇科及计生用药)、麻醉肌松类药物和呼吸科类药物四大类。2024年,皮质激素类药物的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62.80%。
查询国家药监局官网可知,目前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在我国共有6家企业获批生产,分别为津药药业、上海新华联制药、天津津津药业(2021年更名为天津信谊津津药业)、仙琚制药、联环药业和国康瑞金制药。
值得注意的是,仙琚制药并非唯一因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而被罚的企业。4月30日,津药药业和联环药业均发布公告称,收到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津药药业没收违法所得约4276万元,并处2023年度销售额8%的罚款(约1.32亿元),结合宽大情形,减免罚款额的80%,减免后实际罚款约2643万元,以上罚没款合计约6919万元。
联环药业没收违法所得约1790万元,并处2023年度销售额8%的罚款(约6163万元),结合宽大情形,减免罚款额的30%,减免后实际罚款约4314万元,以上罚没款合计约6104万元。联环药业公告称,截至目前,公司已提交行政处罚听证申请,对于收到正式处罚决定书的时间及最终罚没金额尚存在不确定性。
据悉,涉案药品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作为一种甾体激素类原料药,具有抗炎和免疫抑制的作用,常被制成注射剂。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还是国家基药目录与国家医保甲类药品目录品种,于2023年被纳入第九批国家药品集采。
素材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编辑整理:广东药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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