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县公安机关接到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志愿者举报,浮山镇吴某、联饶镇曾某在果园违规设置捕鸟网。随后,县警方联合县林业局现场查获违法装置,目前已对两人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两处果园现场遗留的捕鸟网已被拆除。县林业局工作人员介绍,涉案捕鸟网网线细密,一旦鸟类触网极易受伤。现场虽暂未发现猎获物,但该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犯罪嫌疑人 曾某:我们是干农活的,没这方面的法律意识,我们也不是为捕鸟,主要是要防鸟,以后我绝对不会拉捕鸟网的,不敢做这些违法的事。
犯罪嫌疑人 吴某: 我没想到这是违法的,执法人员告诉我们这是违法的,我也很后悔。
据悉,我县全域划定为禁猎区,严禁使用捕鸟网等工具猎捕野生动物。即便出于护农目的,也应采取驱赶、警示等合法方式。
县林业局执法股一级科员 吴灿昕:张网捕鸟的网具通常具有隐蔽性强、杀伤力大等特点,鸟类一旦被缠住往往难以挣脱,轻则受伤致残,重则窒息死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明确禁止使用网捕等工具猎捕鸟类等野生动物。且我县县域属禁猎区,若在禁猎区内使用禁用工具(如网具)进行狩猎、捕抓鸟类的,将构成非法狩猎罪,情节严重的,还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