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榕城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探索运用诉前和解制度,办理了揭阳市首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和解案件,守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2023年6月至2024年6月期间,周某某为获取非法利益,多次通过微信向他人转卖手机号码及其验证码赚差价,非法获利共计人民币28529元。经向手机运营商查询,周某某非法买卖验证码涉及的697个手机号码均为有实名认证的手机号码。到案后,周某某主动按照违法所得缴纳公益诉讼损害赔偿金,彻底删除侵犯的公民个人信息,在省级以上媒体上向社会公开道歉并承诺不再侵害公民个人信息,我院决定启动公益诉讼诉前和解程序。
为确保诉前和解程序公开透明、合法公正,近日,我院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人民监督员等举行公开听证会,经过评议,人民监督员、听证员一致同意我院与周某某就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达成和解,认为公益诉讼部分采用和解的方式,不仅可以节省司法资源,也是检察机关“以人民为中心”司法理念的充分体现。
榕城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加大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办案力度,加强对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法律宣传,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尊重保护他人信息,杜绝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共同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