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有效避免和减轻雷电灾害造成的损失,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日,《河源市防御雷电灾害管理规定》正式颁布,并于2025年4月1日起全面实施。
规定实施首日,龙川县气象局执法人员前往老隆镇一加油站开展专项检查。该加油站作为龙川县30个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之一,需严格按照《河源市防御雷电灾害管理规定》要求落实各项防雷措施。执法人员仔细检查了加油站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台账,并对雷电防护装置进行实地检测。根据新规定,爆炸及火灾高危场所的防雷装置检测频次为每半年一次。县气象局副局长钟海彬介绍,新修订的《河源市防御雷电灾害管理规定》共六章36条,相较原规定新增13条。其中,第一章总则9条,明确了法规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等;第二章风险预警、监测预警与灾害处置11条,规范了雷电灾害预警和应急处置流程;第三章雷电防护装置6条,对防雷装置的设计、施工和检测提出要求;第四章监督管理7条,强化了对防雷工作的监督管理;第五章法律责任2条,明确了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第六章附则1条。
此次新规的出台,借助机制创新与科技赋能,旨在构建科学高效的雷电灾害防御体系,为城市安全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县气象局副局长钟海彬表示:“《河源市防御雷电灾害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属地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在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中的主体责任,推动工作重心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防御转变。同时,新规还特别强调了加强农村地区防雷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要求,助力全面提升全市雷电灾害防御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