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
揭阳公安
缜密侦查 精准出击
接连破获多起“拉车门”盗窃案
3月11日,普宁大坝派出所在普宁市流沙北街道抓获盗窃车内财物嫌疑人肖某。
到案后,肖某对其多次盗窃未上锁小汽车车内财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肖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罚。
3月10日,揭东桂岭派出所依法传唤盗窃车内财物嫌疑人何某接受调查。
经查,3月5日中午,何某驾车途经桂岭镇时,发现一小轿车车门未锁,遂心生贪念将车内财物盗走。
目前,何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罚。
近日,揭东曲溪派出所接群众报称,其停放在自家门口的小轿车车内财物被盗。
接报后,民警立即出警处置。经调查走访和分析研判,民警于3月5日在榕城区将嫌疑人陈某等3人抓获归案。经审,陈某等3人对他们途经揭东区曲溪街道时,发现一小轿车没锁车门,遂盗窃该车车内财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陈某等3人均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罚。
01
养成离车上锁的习惯
要养成离车时关好锁好车窗车门的习惯,并进行检查,确保门窗关闭到位,不给犯罪分子留可乘之机。
02
不在车内留置贵重物品
车辆不是保险柜,车主离开时,请随身带走车内财物,不要在车内留置现金、手提包等贵重物品,以免犯罪分子见财起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