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单位
广州“城市合伙人”计划专项工作专班。
征集对象
国内外有意向参与广州“城市合伙人”计划资源合作的企业和机构(以下简称应征单位)。主要分为以下类别:
01战略合作伙伴
面向相关世界500强企业或所属行业符合广州市重点产业发展战略和产业链招商需要的行业领军企业、顶级科研机构、智囊智库团队。
02超级合伙人
面向相关中国企业500强、民营企业500强、中国制造业500强、中国软件百强企业、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和相应级别外资企业,知名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分析咨询、创意策划等机构。
03城市梦想家
面向相关专精特新及参与广州城市发展意愿强,有志于在广州实现梦想的中小微企业。
资源合作形式
现金或现金等价物赞助、公益捐赠、资源协同。
合作层级及数量
意向征集阶段不限合作额度,后续将根据合作价值匹配赞助层级,并给予相应赞助权益回报;征集数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征集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遵循先申请先审核原则,在截止日期内,先提交意向函的企业优先开展磋商谈判与综合评审。
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下午6时。
主要权益回报
广州“城市合伙人”资源合作权益回报涵盖城市品牌、城市荣誉、城市服务、城市款待、城市广告、城市定制6大类权益。具体权益内容最终以书面协议为准。
应征条件
(一)应征单位需有意向成为广州“城市合伙人”计划合作企业或机构,愿意为广州城市高质量发展提供资金、物资或服务支持。
(二)应征单位应具备良好的社会形象、商业信誉和业绩,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三)应征单位须按照征集单位相关程序和要求参加征集工作。
征集程序
(一)应征单位需提交《企业资源合作意向函》(见附件,以下简称意向函)、营业执照、财务状况报告、税收完税证明、无违法犯罪记录书面声明等证明材料。
点击下载《企业资源合作意向函》
↓↓↓
(二)广州“城市合伙人”计划专项工作专班将根据意向函提交情况推进后续征集工作,包括征集评审和协议谈判等。评审过程将依据相关评审标准进行,确保公平公正。
意向函的提交
应征单位应在征集时间内,在意向函上加盖单位公章,将意向函原件送至征集单位,或将意向函(盖章版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征集单位官方邮箱。邮件发送成功后,应及时与广州“城市合伙人”计划专项工作专班联系确认。
联系方式
(一)地址:中国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89号城建大厦9DE(十五运会和残特奥会广州赛区执委会市场开发部)
(二)官方邮箱:guangzhou_copartners@gz.gov.cn
(三)联系电话:020-12345、020-87583043
注意事项
(一)广州“城市合伙人”计划专项工作专班可能因政策调整、不可抗力以及实际工作开展情况等事由,对本公告内容进行修改或补充。若有变更,专班将提前通过网站(https://www.gz.gov.cn/qmqygjchzhhcwl/tzgg/content/post_10137997.html)发布通知。请应征单位关注官方通知,并自行承担因关注信息迟滞导致的后果。
(二)征集单位将根据评审标准及合作需求,审慎决定是否接受应征单位提交的意向文件。
(三)征集单位将严格依据既定的征集程序和标准开展工作,并为应征单位提供必要的支持与配合,但不对征集结果作任何承诺,亦不承担补偿、赔付或其他责任。应征单位为参与本次征集活动所产生的各项成本支出由应征单位自行承担,请各应征单位在参与本次征集活动前,充分评估自身情况,理性安排相关工作。
(四)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广州“城市合伙人”计划专项工作专班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