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以来
普宁公安在做好节日安保工作的同时
持续重拳打击盗窃等各类违法犯罪
全力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案例一
2月2日11时许,城东派出所接群众报称:其停放在流沙东街道秀陇村的电动车被盗。该所立即组织警力展开调查,并于2月5日在流沙东街道抓获涉案嫌疑人陈某。经审查,陈某对其窜至流沙东街道秀陇村盗窃一辆未拔钥匙的电动车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同时交代了另外2宗盗窃电动车的犯罪行为。
目前,陈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二
1月31日,一群众报警称,其放置在电动车车箱内的手机被盗。2月2日,里湖派出所根据前期侦查掌握线索将涉案嫌疑人林某抓获。到案后,林某对其在里湖镇盗窃一电动车车箱内手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林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广大人民群众在日常生活中既要保管好贵重物品,也要盯紧身边的“小”物品,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不给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对盗窃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必定追查到底,绝不姑息纵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