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推进社会监督,切实强化交通运输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七十三条和七十四条的规定,结合我区交通运输行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江东新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举报制度:
一、举报范围
(一)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存在安全隐患的;
(二)水上交通运输违反安全规定,非法营运,超员超载的;
(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违反安全规定,存在安全隐患的;
(四)公路缺少安全警示标志标牌及存在安全隐患未治理或未采取措施的;
(五)交通运输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安全隐患不及时治理的;
举报人举报的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
二、举报方式
广大群众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以及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举报。
投诉举报电话:0762-3133182
电子邮箱:hyjdjgb@163.com
联系地址:河源市江东新区梧桐二路126号
三、举报受理
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举报由区交通公路办公室统一受理。对举报事项进行认真审核和登记,组织相关单位对职权范围内的投诉举报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一般事项应在30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特殊情况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可延长至60个工作日。
处理安全生产举报应注意保密,不得泄露投诉人的相关信息。
对不属于本单位职权范围的举报,做好解释工作,并告知其举报的相关单位或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