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期间
全区校外培训机构及从业人员:
2025年寒假将至,为持续巩固“双减”工作成果,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确保孩子们度过一个平安、快乐的假期,我们向全区校外培训机构及从业人员发出如下提醒:
一、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校外培训机构要切实增强安全意识,把学员和教职员工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严格落实《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确保培训场所配齐消防安全设施设备,畅通消防安全通道。定期开展宣传教育、疏散演练等,开展安全自查自纠,完善消防疏散应急预案;加强日常管理,确保营业期间每2小时开展不少于1次的防火等安全巡查。
二、严禁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双减”政策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寒假期间任何形式的学科类校外培训都属于违法违规。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咨询、文化传播、住家教师、众筹私教、国学素养、思维训练等名义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
三、规范收取培训费用
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所有收费必须通过监管平台缴入指定监管账户,不得私下交易存入机构其他账户;鼓励采用“先学后付”收费模式。校外培训机构应主动与学生家长签订由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并据实开具发票。
四、不得举办违规竞赛
面向中小学生的竞赛活动实行清单制管理。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河源市教育局已分别公布《2022-2025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名单》《2022-2025学年广东省面向中小学生的全省竞赛活动名单》。校外培训机构不得违规举办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面向中小学生的竞赛活动。
希望各校外培训机构及从业人员贯彻落实法律法规有关要求,不断规范培训行为,诚信经营,健康发展,推动校外培训服务质量和水平稳步提升,切实保障学员和家长的合法权益。
河源江东新区社会事务局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