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揭阳中院一案例入选广东法院破产重整服务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
1月3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一批破产重整服务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其中,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某实业公司预重整转重整案”成功入选。
这批案例通过实质合并、庭外重组、庭内预重整与重整、个人破产等多元拯救方式,帮助上市公司、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个人等各类市场主体,在“危机”中寻找“新机”,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服务保障民生、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提供了司法创新和实践。这些案例反映了广东法院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近三年来,广东法院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在鼓励创新、包容失败、分担风险、优化资源配置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帮助康美药业、广州浪奇等160余家企业重获新生,保留5万余个就业岗位,安置职工6万余人,破产案件平均审理时间缩短至10个月,破产成本下降超20%。
08某实业公司预重整转重整案
——发挥预重整优势,推动民营企业规范经营
基本案情
某实业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曾是国内氨基复合材料龙头企业,在收购了某通信技术公司后,逐步关停化工业务,转向互联网数据服务业务。受业务亏损、经营不善等影响,2020年以来,净利润一路下滑,引发退市风险。同时,因信息披露存在虚假陈述行为,某实业公司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面临投资者提起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负债累累并拖欠160多名职工工资及社保资金。2023年8月,某化工公司以某实业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申请对某实业公司进行预重整及重整。9月6日,揭阳中院决定对某实业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
审理情况
揭阳中院联合证监会和政府相关部门积极推进与中小股东及职工的诉讼调解赔偿等事宜,确保符合上市公司重整的审批要求。临时管理人如期完成调查,向法院提交了预重整工作报告。2023年11月24日,揭阳中院裁定受理某实业公司破产重整,指定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继续担任管理人。12月21日,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获表决通过。12月25日,重整计划草案获高票通过。当日,揭阳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12月29日,揭阳中院裁定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重整程序。
典型意义
本案从正式裁定重整到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重整程序仅用时36天。法院充分发挥府院联动积极作用,妥善解决破产企业职工欠薪和安置问题,帮助职工再就业,普通债权实际清偿率高达50%以上,还为公司引入约11亿元资金,化解16亿元企业债务,有效保护了债转股债权人和数万名中小股东的利益。重整成功后的某实业公司“轻装上阵”,深耕算力产业经营,主业盈利能力稳步提升,成功转型并实现“摘星脱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