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潮州市水务局按照省水利厅、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市安委办的工作要求,“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深入开展潮州水利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现将2024年以来检查发现的水利工程重大事故隐患典型案例进行曝光。
案例一:施工人员生活营地存在工人宿舍区域与厨房区域未有效物理隔离
6月26日检查对湘桥区某水系综合整治项目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督导,发现该工程施工单位某处生活营地存在工人宿舍区域与厨房区域未有效物理隔离的情况,隔离设施采用金属夹芯板材,但检查未见其板材相关燃烧性能等级证明,存在火灾风险。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清单指南(2023年版)》第4点“宿舍、办公用房、厨房操作间、易燃易爆危险品库等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未达到A级;宿舍、办公用房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其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未达到A级”,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案例二:泄水建筑物堵塞,无法正常泄洪
2024年12月18日,潮州市水务局检查组对饶平县某镇3宗高坝屋顶山塘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2宗山塘泄洪口处被安装了拦渔网,1宗山塘泄洪口被灌木丛堵住,若在泄洪过程中拦住了水中生物、垃圾等杂物,将阻碍泄洪,危及塘坝安全,存在较大安全事故隐患风险。根据《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清单指南(2023年版)》第1点“泄水建筑物堵塞,无法正常泄洪”,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接下来,潮州市水务局将进一步推动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学好用好水利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持续深化开展潮州水利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筑牢安全底线,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