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巡回审判护花木)
“现在开庭!”……近日,普宁市人民法院洪阳人民法庭来到普宁市花卉苗木协会,巡回开庭审理一宗涉花卉苗木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辖区人民调解员、花卉苗木从业人员到庭旁听。
名花引来天下客,一花带来百业兴。普宁市洪阳镇是远近闻名的“花卉苗木之乡”,花卉苗木产业产值高、从业人员多,近年来相关产业纠纷有增多趋势。为此,洪阳法庭与普宁市花卉苗木协会加强联动协作,成立了“花卉苗木纠纷调解室”,建立行业专业调解机制。
今年11月,洪阳法庭受理了一宗涉及花卉苗木的买卖合同纠纷案。该案原告王某经营草皮生意,在2021年3月至10月期间,被告周某多次通过微信直接向原告下单,原告通过物流运送货物到指定地点,并在微信上发送手写的送货单、对账单给被告。原告向被告交付了多批货物后,被告一直拖欠原告货款5.5万余元。因多次催告无果,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鉴于该案情况类型在当地较为常见、高发,为从源头减少此类纠纷发生,洪阳法庭办案团队决定深入普宁市花卉苗木协会进行巡回审判,主动为花卉苗木行业从业人员提供司法服务,增强相关从业人员的法治观念。
12月4日,经过充分准备,王某与周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花卉苗木纠纷调解室”临时设置的审判法庭开庭。庭审过程中,被告周某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法院依法缺席审理,法官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庭审,完成了全部审理流程。
庭审结束后,洪阳法庭法官、法官助理结合实际案例,围绕花卉苗木行业中常见的买卖合同法律知识点进行普法宣传,向在场群众详细讲解了签订合同需注意的法律问题和风险防范措施。同时,法庭向花卉企业、花农赠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书籍,帮助他们了解国家法律法规,提高法治意识,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有效助力当地特色产业发展。
巡回审判,迈出去的是脚步,带回来的是民心。2024年以来,普宁市人民法院坚持“如我在诉”理念,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立足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开展巡回审判共11起,上门成功调解纠纷10件,为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的司法服务,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实质化解,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