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以恶小而为之
盗窃“小案”影响的却是民生“大事”
普宁公安
坚持严打盗窃不松懈
持续守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
守牢民生底线
案例一
11月28日23时许,池尾派出所根据线索在池尾街道多年山村抓获盗窃犯罪嫌疑人朱某。经查,当天20时许,朱某趁事主不在家,潜入事主家中二楼盗窃床头柜内现金。目前,朱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例二
11月23日21时许,城北派出所在流沙东街道商品城抓获盗窃嫌疑人方某。经审查,方某对其于11月14日10时许在普宁广场西侧停车场盗窃一辆没拔钥匙的白色电动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方某已被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