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通报了沿海各地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全省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管控责任目标考核结果,其中我市得分排名全省第五,荣获三等奖。
据了解,近年来,我市立足海洋资源优势,铆足干劲,积势蓄能,强化港产城整体布局,深化海岸线保护,提升海洋生态环境,高效利用海洋资源,扎实推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2023年全市海洋产业生产总值385.96亿元,增长29.6%,海洋经济对地区经济发展的引擎作用持续发挥。
——坚持规划引领。我市被列为全省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试点城市之一,《揭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获省政府批准实施,为全省第一批6个“快审快批”的城市之一;在全省率先启动编制《揭阳市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规划》,有效推进海洋相关规划与沿海土地、港口、经济发展等规划有效衔接,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优先,科学合理配置使用海域资源和海岸线资源。
——全力做好重点项目用海保障服务。中石油广东石化炼化一体化、国电投海上风电、揭阳港惠来沿海港区南海作业区通用码头、前詹作业区通用码头、蓝水深远海通用码头、广东揭阳520万方原油商业储备库配套码头工程等一批重点项目获用海批准建设, “阳光用海”服务保障获用海企业好评,作为全省典型经验推广。
——加强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我市加强海岸线保护与利用,落实海岸线巡排查,组织开展新修测海岸线界碑和严格保护岸段立碑,确保严格保护岸段生态功能不降低;严格管控占用自然岸线,组织实施海岸线占补平衡,目前我市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43.38%,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推进海岸线生态修复和生态恢复岸线验收认定。我市实施海岸带整治修复项目4个,修复海岸线约10公里。榕城区炮台镇南潮村湿地公园海岸线生态修复项目形成生态恢复岸线1415.23米,是我省首宗人工岸线通过整治修复后形成生态岸线的典型案例,对全省推进生态岸线验收起到借鉴作用。
——做好海洋经济运行和海洋生态预警监测评估。我市有序推进完成海洋经济活动单位名录更新,进一步摸清海洋经济家底;强化涉海部门之间数据共享,进一步掌握全市海洋经济发展数据信息;开展海洋经济运行分析研究并编制年度分析报告;积极推进海洋预警监测和灾害综合防治工作,建成气象潮位观测站2座;每日发布海洋常规预报、海浪预警、风暴潮预警及生态灾害预警,积极推进海洋灾害综合防治能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