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分布于天河、越秀、白云、海珠、花都、从化等区域,面积从57.04㎡到1588.1㎡不等。物业已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挂牌并采用公开转让方式确定受让方,有意者请关注挂牌信息。
项目挂牌时间:2024-11-15至2024-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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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1
白云区黄园路2号101房
建筑面积:304.25 ㎡
规划用途(使用性质):商业
挂牌价格:489.8425万元
保证金金额:98万元
备注:交易标的权属方为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资产交易合同由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与受让方签署。
2
白云区黄园路黄园一街17号101房
建筑面积:148.13 ㎡
规划用途(使用性质):商业
挂牌价格:242.9332万元
保证金金额:49万元
备注:交易标的权属方为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资产交易合同由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与受让方签署。
3
白云区黄园路黄园一街17号102房
建筑面积:247.31 ㎡
规划用途(使用性质):商业
挂牌价格:400.6422万元
保证金金额:80万元
备注:交易标的带租约交易的,如成交方为非原承租人的,成交方应在交易标的交付之日与转让方、原承租方签订关于变更《租赁合同》出租方主体的相关协议,由成交方承接《租赁合同》原属于转让方的所有权利与义务,交易标的交付之日前的租金收入仍为转让方所有,交易标的交付之日起的租金收入归成交方所有,并由成交方向原承租方收取。成交方为原承租人的,原《租赁合同》自交付之日起自动终止,转让方和成交方应结清原《租赁合同》约定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租金、押金、水电费、管理费等。
交易标的权属方为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资产交易合同由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与受让方签署。
4
白云区黄园路黄园一街17号103房
建筑面积:215.78 ㎡
规划用途(使用性质):商业
挂牌价格:345.2480万元
保证金金额:69万元
备注:交易标的权属方为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资产交易合同由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与受让方签署。
5|6
整体转让海珠区江南西路紫玉大街14号之15、16房、海珠区江南西路紫玉大街14号之17房
建筑面积:57.04 ㎡
规划用途(使用性质):非居住用房
挂牌价格:350.8253万元
保证金金额:70万元
备注:交易标的带租约交易的,如成交方为非原承租人的,成交方应在交易标的交付之日与转让方、原承租方签订关于变更《租赁合同》出租方主体的相关协议,由成交方承接《租赁合同》原属于转让方的所有权利与义务,交易标的交付之日前的租金收入仍为转让方所有,交易标的交付之日起的租金收入归成交方所有,并由成交方向原承租方收取。成交方为原承租人的,原《租赁合同》自交付之日起自动终止,转让方和成交方应结清原《租赁合同》约定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租金、押金、水电费、管理费等。
交易标的权属方为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资产交易合同由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与受让方签署。
7
白云区西槎路同景苑同景西街3-21,221-247号(实勘为同景西街221号、227号)
建筑面积:745.6613㎡
规划用途(使用性质):非居住用房
挂牌价格:733.7307万元
保证金金额:147万元
备注:交易标的带租约交易的,如成交方为非原承租人的,成交方应在交易标的交付之日与转让方、原承租方签订关于变更《租赁合同》出租方主体的相关协议,由成交方承接《租赁合同》原属于转让方的所有权利与义务,交易标的交付之日前的租金收入仍为转让方所有,交易标的交付之日起的租金收入归成交方所有,并由成交方向原承租方收取。成交方为原承租人的,原《租赁合同》自交付之日起自动终止,转让方和成交方应结清原《租赁合同》约定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租金、押金、水电费、管理费等。
交易标的权属方为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资产交易合同由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与受让方签署。
8
白云区西槎路同景苑同景西街23-29,181-219号(实勘为同景西街193号、201号、209号)
建筑面积:899.7469 ㎡
规划用途(使用性质):非居住用房
挂牌价格:860.1580万元
保证金金额:172万元
备注:交易标的带租约交易的,如成交方为非原承租人的,成交方应在交易标的交付之日与转让方、原承租方签订关于变更《租赁合同》出租方主体的相关协议,由成交方承接《租赁合同》原属于转让方的所有权利与义务,交易标的交付之日前的租金收入仍为转让方所有,交易标的交付之日起的租金收入归成交方所有,并由成交方向原承租方收取。成交方为原承租人的,原《租赁合同》自交付之日起自动终止,转让方和成交方应结清原《租赁合同》约定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租金、押金、水电费、管理费等。
交易标的权属方为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资产交易合同由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与受让方签署。
9
花都区花东镇逸泉韵翠花园韵翠一街1号肉菜市场
建筑面积:1582.07 ㎡
规划用途(使用性质):肉菜市场
挂牌价格:654.9770万元
保证金金额:131万元
备注:交易标的带租约交易的,如成交方为非原承租人的,成交方应在交易标的交付之日与转让方、原承租方签订关于变更《租赁合同》出租方主体的相关协议,由成交方承接《租赁合同》原属于转让方的所有权利与义务,交易标的交付之日前的租金收入仍为转让方所有,交易标的交付之日起的租金收入归成交方所有,并由成交方向原承租方收取。成交方为原承租人的,原《租赁合同》自交付之日起自动终止,转让方和成交方应结清原《租赁合同》约定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租金、押金、水电费、管理费等。
交易标的权属方为广州祥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产交易合同由广州祥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受让方签署。
10
东山区东华东路378号首层
建筑面积:257.68 ㎡
规划用途(使用性质):商场
挂牌价格:656.5686万元
保证金金额:131万元
备注:交易标的权属方为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资产交易合同由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与受让方签署。
11
东山区水荫路水荫道街西六巷15号首层
建筑面积:323.41 ㎡
规划用途(使用性质):非居住用房
挂牌价格:811.7591万元
保证金金额:162万元
备注:交易标的权属方为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资产交易合同由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与受让方签署。
12
天河区天寿路10号209房
建筑面积:111.64 ㎡
规划用途(使用性质):非居住用房
挂牌价格:170.1394万元
保证金金额:34万元
备注:交易标的带租约交易的,如成交方为非原承租人的,成交方应在交易标的交付之日与转让方、原承租方签订关于变更《租赁合同》出租方主体的相关协议,由成交方承接《租赁合同》原属于转让方的所有权利与义务,交易标的交付之日前的租金收入仍为转让方所有,交易标的交付之日起的租金收入归成交方所有,并由成交方向原承租方收取。成交方为原承租人的,原《租赁合同》自交付之日起自动终止,转让方和成交方应结清原《租赁合同》约定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租金、押金、水电费、管理费等。
交易标的权属方为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资产交易合同由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与受让方签署。
13
海珠区江南西路杏园大街37号101,37号、37号之一之二二楼
建筑面积:168.2025 ㎡
规划用途(使用性质):商住
挂牌价格:226.7370万元
保证金金额:45万元
备注:交易标的带租约交易的,如成交方为非原承租人的,成交方应在交易标的交付之日与转让方、原承租方签订关于变更《租赁合同》出租方主体的相关协议,由成交方承接《租赁合同》原属于转让方的所有权利与义务,交易标的交付之日前的租金收入仍为转让方所有,交易标的交付之日起的租金收入归成交方所有,并由成交方向原承租方收取。成交方为原承租人的,原《租赁合同》自交付之日起自动终止,转让方和成交方应结清原《租赁合同》约定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租金、押金、水电费、管理费等。
交易标的权属方为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资产交易合同由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与受让方签署。
14
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道粤明街2号
建筑面积:1588.1 ㎡
规划用途(使用性质):教育
挂牌价格:805.1667万元
保证金金额:161万元
备注:交易标的带租约交易的,如成交方为非原承租人的,成交方应在交易标的交付之日与转让方、原承租方签订关于变更《租赁合同》出租方主体的相关协议,由成交方承接《租赁合同》原属于转让方的所有权利与义务,交易标的交付之日前的租金收入仍为转让方所有,交易标的交付之日起的租金收入归成交方所有,并由成交方向原承租方收取。成交方为原承租人的,原《租赁合同》自交付之日起自动终止,转让方和成交方应结清原《租赁合同》约定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租金、押金、水电费、管理费等。
交易标的权属方为广州城建开发景城房地产有限公司,资产交易合同由广州城建开发景城房地产有限公司与受让方签署。
项目公告二维码
—看样安排—
看样时间安排在项目公告期内(公告期截止后不再安排看样),请意向受让方自行安排联系看样,联系电话:18022858708/18620659198 。
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小姐、吴先生
联系电话:020-89160717、89160903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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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仅为市场发动,价格为挂牌底价,以便于意向方对项目进行尽职调查,具体交易方式和项目信息以【广州产权交易所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