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潮州市潮安区监委对潮州市潮安区宝山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原总经理李序生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李序生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款项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李序生行为已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由潮州市潮安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没收其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