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海洋生态环境与渔业资源保护意识,引导渔民依法依规生产作业,维护渔业生产秩序平稳向好,10月31日上午,潮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联合饶平县人民法院以“公开庭审”+“普法宣传”的方式,创新性把司法系统的庭审“主阵地”和执法部门的普法“新课堂”有机融合,在饶平县柘林文化公园开展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法治宣传活动。饶平县检察院、农业农村局、沿海六镇等单位的领导和相关人员,以及当地村民群众100余人参加活动。
此次活动分为法院公开庭审、镇政府表态发言、海综普法宣传三个环节进行。
法院公开庭审
2023年10月,被告人使用电鱼的方式在禁渔区捕捞水产品时,被潮州海警局查获。因其行为已触犯刑法,被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根据违法情节,法院判处被告人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
公开庭审后,办案法官结合案情,向旁听人员普及保护环境资源的相关法律知识,剖析因非法捕捞触犯刑法的严重后果,提醒群众要切实提高法律意识和环保理念,共同抵制非法捕捞,以实际行动共同保护好海洋生态环境。
镇政府表态发言
柘林镇代表发言指出,柘林镇将强化工作力量,加强部门联动、协作,增加巡查频次,及时发现涉渔违法海上行为,对非法捕捞行为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守护好海洋生态环境。
海综普法宣传
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向在场干部、群众科普电、炸、毒鱼等非法捕捞行为的危害性,同时发放《致渔民朋友的一封信》,呼吁渔民群众自觉遵守渔业法律法规,从我做起,依法依规开展渔业生产,绝不使用电、炸、毒鱼等非法捕捞行为,营造共同抵制非法捕捞行为的社会氛围,共筑渔业安全生产屏障,共同为建设美丽饶平、生态饶平贡献力量。
接下来,潮州海综队伍将继续加强水上和岸线日常巡查频率,不断加大执法力度,保持打击非法捕捞行为的高压态势;继续完善与法院、海事、海警等部门的协作机制,深化信息互通、情报共享和执法合作,强化行刑衔接和双向移送,共同打击涉渔违法违规行为;继续摸查核实违法线索,坚持问题导向,在重点时段对重点海域进行蹲点执法,及时有效查处非法捕捞行为,不断提升海综执法效能,为推动潮州海洋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海综部门提醒
电鱼、炸鱼、毒鱼属于严重破坏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的捕捞方式,是我们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捕捞方法。根据《渔业法》第三十八条,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