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推荐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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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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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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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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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质押物评估价值
胡*强个贷债权,番禺区石楼镇兴亚二路32号32座502、503房,评估价约456万元;
凌*伟个贷债权,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南浦环岛西路121号11座303、304房,评估价约260万元;
沈*云个贷债权,番禺区石壁街禺山西路碧桂东苑环翠路20座102房,评估价约186万元;
张*发个贷债权,番禺区大龙街清河东路罗家村段88号17座1梯703房,评估价约19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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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式及价格
1.每个项目不超过两户转让;
2.价格面议,最终转让以正式挂牌价为准。
项目公告二维码
意向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行为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意向受让方本人(本机构的实际控制人、股东、高管人员等)不得是国家公务员或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是参与处置该不良资产的转让方工作人员或其近亲属,不得是参与处置该不良资产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公司及其相关工作人员、评估报告评审专家、本不良资产受托处置的交易机构(或平台)及其相关工作人员。
4.本次购买不良资产的资金不属于转让方授信资金且不属于反洗钱法所称的相关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
5.意向受让方及其股东不得是本次拟转让的不良资产的债务人或债务人关联方,购买资金非来源于本不良资产的债务人或债务人关联方。
6.意向受让方受让不良资产后,不得将受让的不良资产转让给该不良资产的债务人或债务人关联方。
7.意向受让方必须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买受人,拥有签署和履行该不良资产转让协议的授权和权力。
特资平台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18123597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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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预公告是作为正式公告的前期信息发布,不具有要约的相应效力,转让方及特资平台不因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所有信息将以正式公告的信息为准。
本公告仅为市场发动,价格为挂牌底价,以便于意向方对项目进行尽职调查,具体交易方式和项目信息以【广州产权交易所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