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源城区首批
社会化拥军企业名单的通告
为进一步弘扬拥军优属的光荣革命传统,巩固我区双拥工作成果,进一步激发社会化拥军活力,凝聚全区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双拥、参与双拥活动,更好地为现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办实事、解难事的合力,结合征集遴选情况,经区双拥办研究同意,现向社会公布源城区首批社会化拥军企业及服务承诺项目清单(详见下文)。
各企业获得社会化拥军企业资格后,必须自觉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区双拥办将不定期组织人员对源城区社会化拥军企业进行检查监督,发现违背承诺行为并经核实的,予以警告,立即纠正;对严重影响社会化拥军企业形象的予以除名摘牌处理。
源城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