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源城区人民法院将法庭搬到七寨湖公园,公开开庭宣判一起放火罪案件,敲响源城区人民法院“森林法官”巡回审判第一槌。市林业局、市国有桂山林场、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应急管理局等9家相关职能单位干部及群众旁听了此次庭审。
被告人陈某曾多次前往河源市源城区七寨湖公园登山,因其认为山上杂草妨碍登山,便预谋烧掉山上的杂草。2024年2月,被告人陈某来到河源市国有桂山林场狸猫头工区观音山,使用打火机点燃书刊书纸后放置在杂草处,杂草燃烧后快速逃离现场,在山腰处将打火机丢弃。护林员发现火情并及时扑灭。经鉴定,此次森林火灾的过火面积1.12亩,有林面积1.12亩(属商品林);被烧林木出材量为2.4立方米,造成林木价值损失1680元。公诉机关认为,应当以放火罪追究陈某刑事责任。源城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庭审后,主审法官对被告人陈某进行了法治教育,希望他认真反省,吸取教训,在今后的生活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从生态环境的“破坏者”转变为“守护者”。同时,呼吁旁听群众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的有关法律法规,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和法治意识,共同守护绿水青山。
此前,源城区人民法院与源城区林长办共同建立“林长+森林法官”协作机制。此次通过巡回审判方式,让“森林法官”走进基层、走近群众身边,以案释法、以案普法,起到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接下来,源城区人民法院将继续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积极探索森林法官巡回审判新模式,依法延伸审判职能,携手相关职能单位,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为推进绿美源城生态建设注入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