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根据区党委巡察工作安排,区党委巡察组分别向2个单位党组织进行了“一对一”反馈,向5个村级党组织进行了集中反馈。区党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通报了巡察发现的问题,并向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区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分管被巡察党组织的区领导分别参加巡察情况反馈会议,要求被巡察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区党委工作要求,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工作。
反馈严肃指出了被巡察党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有的对上一轮巡察发现的部分问题整改不到位;有的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履职担当有待强化;有的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存在廉洁风险;有的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有力,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短板;有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有差距,作风建设有待提升。
反馈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区党委关于巡察整改的工作要求,把巡察整改作为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纵深推进“百千万工程”的重要抓手,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要认真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工作清单,以整改实效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负首责、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主动认领任务,带头落实整改,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反馈要求,区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强化整改日常监督,盯住重点人、重点问题,严格对账销号。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用好巡察成果,深入研究本轮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深层次问题,举一反三排查整治、完善制度机制,促进源头治理。区党委巡察机构要适时开展“回头看”检查,推动整改常态化、长效化。
据了解,区党委巡察组在本轮巡察发现问题线索若干条,已按照有关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