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工作部署,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1104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4〕269号)要求,加力支持家电产品以旧换新,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我市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河源市加力支持家电“以旧换新”活动。现组织有意愿参与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进行报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活动总体安排
(一)活动时间。
拟于2024年9月-12月期间开展,资金总额总体规模控制,先到先得,资金使用完毕即止。
(二)补贴品类及标准。
对个人消费者购买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烟机等8类家电产品,按照产品销售价格的15%给予一次性消费立减补贴。对购买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按照产品销售价格的20%给予一次性消费立减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其他家电或电子产品的补贴品类及标准以正式印发活动细则为准。
二、报名条件
(一)在河源市开展家电(含电脑)销售业务且纳入我市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的企业(含分公司),原则上在河源设立时间(或开展家电销售业务时间)达半年以上,具备线下实体家电(含电脑)销售门店。不能完全符合上述条件的,由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附上推荐参加活动的合理理由。
(二)能配合商务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具备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发放核销的条件,配备满足活动开展所需的电脑、打印机、POS机等设施设备和专职工作人员,具备先行垫付补贴资金的能力。
(三)具有收旧服务能力,或与有资质的旧家电回收企业签订1年以上的收旧合作协议。
(四)企业管理运营规范,诚实守信,服务优良,近三年内资信状况良好,无重大失信行为和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三、活动要求
(一)参与活动的企业需承诺相应产品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同期、同类线上及线下产品价格,按照包含政府补贴在内的产品实际销售价格开具销售发票,且发票中销售货物的名称要规范,明确商品的品牌、品类、规格型号、能效等级等内容。
(二)参与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或其委托的回收企业必须具备相应回收能力,要确保落实“收旧”,按要求登记并核定“以旧换新”信息,提供其自身或委托企业具有相应资质、具备一定回收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参与活动的销售企业要多渠道多方式宣传“以旧换新”活动,准确向消费者介绍所售商品对本补贴政策的适用情况,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不得乘机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不得存在强制捆绑、搭售等行为。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因企业提供的服务及产品问题引发的用户投诉、处理和争议等,由企业自行负责解决,情节严重的将取消企业参与资格。
(四)参与活动企业须配合开展审核工作,按要求提交补贴审核所需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明细表、“收旧”协议(凭证)及旧家电照片、消费者支付凭证、销售发票照片、消费者签收凭证、购买产品开箱或安装照片(须显示产品机身码)等材料。
四、报名所需资料
1.报名表(附件1);
2.承诺函(附件2);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无违法违规证明公共信用信息报告(需包含38个查询领域,查询时间范围1年以上):可从信用广东网站上查询并下载打印;
5.旧家电回收资质证明(包括与回收企业签订的合作协议、回收企业营业执照及其他能证明其回收资质的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统一使用A4纸打印,纸质材料一式2份。所有材料盖章后需按顺序扫描汇总成PDF文件一并提交。
五、报名流程
(一)企业报名:参与活动企业于2024年9月9日17:00前将报名材料(2份纸质材料+1份PDF电子材料)报送至企业注册地所在县(区)商务主管部门。
(二)县(区)初审: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对企业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并汇总推荐活动企业名单,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企业报名资料一并报市商务局复审。
(三)名单发布:市商务局汇总参与活动企业名单,进行复核后,确定参与活动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开发布。后续将视活动开展情况开放补充报名,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附件:
1.2024年河源市加力支持家电“以旧换新”活动企业报名表.xlsx
2.2024年河源市加力支持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参与企业承诺函.docx
源城区商务主管部门联系方式:邱德明,电话0762-3332346,邮箱ycqgsxj@163.com
河源市商务局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