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区委巡察工作部署,区委决定派出3个巡察组,对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区审计局、区统计局6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进驻时间为2024年9月上旬至2024年11月上旬。
区委巡察组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对照被巡察单位“三定”规定,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情况,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重点了解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是否存在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
进驻期间,区委各巡察组专门开通值班电话、意见箱和邮政信箱,受理具体问题反映(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其他非巡察范围内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移交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区委第一巡察组负责巡察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2个单位党组织。值班电话:18344244165,邮政信箱:揭阳市榕城区机关办公大院西附楼(区纪委监委办公楼)4楼区委第一巡察组收。区委第二巡察组负责巡察区委宣传部、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个单位党组织。值班电话:18320574858,邮政信箱:揭阳市榕城区机关办公大院西附楼(区纪委监委办公楼)4楼区委第二巡察组收。区委第四巡察组负责巡察区审计局、区统计局。值班电话:18206631590,邮政信箱:揭阳市榕城区机关办公大院西附楼(区纪委监委办公楼)4楼区委第四巡察组收。
特此公告
中共揭阳市榕城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