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揭阳市2024年第1号田长令正式签发,颁布实施《揭阳市田长制工作规则》《揭阳市田长制巡查检查制度》和《揭阳市田长制综合评价制度》三项配套制度,在全市全面再动员部署各级田长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网格化管理,对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要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强化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履约监督,加强耕地保护政策宣传,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守住耕地红线,保障粮食安全。
三项配套制度主要内容
1《揭阳市田长制工作规则》
明确了揭阳市第一田长、田长、副田长以及市田长制责任单位之间的运行制度和工作机制;明确了市自然资源局承担市田长制日常管理工作,市田长制责任单位共同指导、监督、协调、推进田长制工作;明确了市田长制的召开工作会议、开展巡查检查、开展部门协作、通报工作情况、开展综合评价5项主要工作内容。
2《揭阳市田长制巡查检查制度》
建立市级田长的巡查检查以及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开展的专项检查的工作制度。巡查检查内容,包括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情况,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工作机制建设情况,田长履职尽责情况,重点任务实施情况以及耕地保护目标落实情况6项主要内容。巡查检查发现的问题由各县级田长牵头落实整改,整改情况纳入各地田长制工作综合评价。
3《揭阳市田长制综合评价制度》
建立市级田长对县级党委和政府落实全面推行田长制工作情况的综合评价制度,并纳入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一并开展。综合评价内容,包括田长制建设情况、田长履职情况、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和田长制工作成效4项主要内容。对综合评价排名前2名且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没有出现“一票否决”的地区,予以通报表扬和奖励。
我市第1号田长令发布背景
2023年9月,广东省印发实施《关于全面推行田长制的实施意见》,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田长制。
2024年6月,揭阳市印发实施《关于全面推行田长制的实施意见》,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田长制。建立市、县、镇、村级田长和网格田长的“4+1”田长体系,全市共划定网格4432个,覆盖耕地90.9万亩;共设定各级田长6817名,其中网格田长4731名;公众可通过粤省事在线查询周边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信息,实现了田长体系上下贯通、保护责任全覆盖的耕地保护网格化管理。
2024年7月,广东省以第1号总田长令形式正式印发《广东省田长制工作规则》《广东省田长制巡查检查制度》和《广东省田长制综合评价制度》三项配套制度,进一步完善田长制工作机制和规范田长制工作运行。
为贯彻执行新时期国家和省耕地保护工作的重大战略部署,揭阳市第1号田长令印发实施《揭阳市田长制工作规则》《揭阳市田长制巡查检查制度》和《揭阳市田长制综合评价制度》三项配套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市田长制工作机制,推动各级田长及田长制责任部门履职尽责、加强和规范田长制工作运行,推动田长制各项工作走深走实,发挥田长制制度优势,坚决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