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广枫桥经验,贯彻落实县委工作部署,通过改革和创新农村基层社会治理举措,切实提升岐石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8月23日下午,岐石镇在镇政府六楼会议厅举行义务人民调解员聘任仪式。岐石镇委书记林楚明参加仪式并讲话。岐石镇委副书记、镇长林坤镇主持仪式。
林楚明在仪式上围绕“为什么要聘任义务人民调解员?如何当好义务人民调解员?当好义务人民调解员要注意什么?”三方面问题进行解读并提出具体要求。他指出,聘任义务人民调解员是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要求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推动岐石镇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更是岐石镇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迫切需要。希望新聘任的义务人民调解员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投入到工作中去,切实当好农村政策宣传员、矛盾纠纷调解员、社会稳定守门员、信访问题排查员、公共事务监督员,使全镇社会治理体系更加完善,确保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目标;要讲究人民调解方法方式,积极把握好“义务参与、胸怀大局、服从领导、沟通协调、严守纪律”五大原则,把人民调解工作抓紧抓好,落到实处、干出成效,为持续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平安建设、提升群众幸福感、加快岐石镇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仪式上,林楚明、林坤镇等镇领导为新聘任的义务人民调解员颁发聘任证书;岐石镇委副书记方培元作动员讲话;义务人民调解员代表先后作发言。
据了解,岐石镇本次共聘任义务人民调解员53名,覆盖全镇所有行政村。聘任的义务人民调解员以群众高度认同、群众基础好、德高望重的退休教师、退休校长为主,同时还聘任个别履职优秀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
岐石镇党政联席会议成员,各村书记、负责人及治调主任,义务人民调解员参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