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场监管总局集中曝光一批民生领域违法广告典型案例。此次公布的10起典型案例中有5起涉及医疗、药品、医疗器械违法广告。
2起案例涉及药品违法广告
2起案例涉及药品违法广告
沈阳双鼎制药有限公司利用互联网媒介发布未经审查的“苦碟子注射液、脂可清胶囊、脑络通胶囊”等处方药广告,并违反了允许作广告的处方药只能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共同指定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上作广告的相关规定,被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市场监管局罚款70万元。
郑州长春堂大药房有限公司未经广告审查利用互联网媒介发布含有“对降血压有改善效果的功效”等内容的非处方药广告,不仅违反了药品广告审查规定,还在广告中对药品的有效率、功效等作出说明、保证,被河南省新郑市市场监管局罚款20万元。
1起案例涉及医疗器械违法广告
潍坊华宏药品有限公司未经广告审查利用互联网媒介发布“李时珍医药透骨贴”等医疗器械广告,且广告中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保证等违法内容;发布的非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中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发布的普通食品广告含有虚假内容并违法使用了“肺部结节、咽炎、咽喉肿痛”等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被山东省潍坊市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管局罚款20万元。
此外
海南恒昇医疗管理有限公司澄迈恒昇医院利用互联网媒介等发布“德国血液净化,降三高、护心脑、助长寿”“西班牙IGEN肿瘤防治技术中国唯一临床医院”广告,相关内容虚假;发布的普通食品广告中含有涉及疾病治疗功能等内容;发布的广告中还存在使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名义或形象的违法情形,被海南省澄迈县市场监管局罚款125.40万元。
海宁维多利亚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未经医疗广告审查利用互联网媒介发布了“半岛超声炮”广告宣传视频,并含有“即刻有效、无痛无创”“紧致抗衰、效果明显”等内容,违法对功效、安全性作出断言或保证,被浙江省海宁市市场监管局罚款10万元。
据悉,市场监管总局自2024年4月至11月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民生领域广告监管专项行动。专项行动自开展以来,全国市场监管部门以医疗、药品、医疗器械、食品以及教育培训类违法广告为整治重点,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已办结相关案件6753件,罚没金额共计5785.11万元。
素材来源:中国医药报
编辑整理:广东药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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