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揭阳市榕城区纪委监委对揭阳市榕城区东兴街道玉浦村原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黄俊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黄俊杰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规定,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规审批大额现金支出;纪法底线失守,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
黄俊杰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揭阳市榕城区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给予黄俊杰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