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账户已成为诈骗分子
转移赃款的重要工具
拒绝非法出借、出租、出售银行账户
不当电信网络诈骗“工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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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8月9日下午,嫌疑人余某洪主动到云路派出所投案自首。
经审查,余某洪交代了其为获取贷款,于7月20日至21日将自己名下的两个银行账户提供给贷款平台客服“小李”进行资金接转“刷流水”的犯罪事实。出借期间,余某洪银行账户涉及1起电信网络诈骗案。
目前,犯罪嫌疑人余某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例二
8月3日下午,磐东派出所根据掌握线索,依法将涉嫌非法出借银行卡账户的李某科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查,李某科交代其为了提高信用卡额度,于8月2日将自己名下的手机卡和银行信用卡提供给网友进行资金接转“刷流水”的犯罪事实。出借期间,李某科银行账户涉及2起电信网络诈骗案。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科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