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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卿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不良债权项目预公告
项目名称:苏州卿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
所属行业:信息科技
项目类别:债权转让
转让(融资)价格:面议,最终转让价格以转让方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正式挂牌为准。
信息发布时间: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27日
2017年1月,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羊城支行通过某有限合伙企业持有苏州卿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苏州卿峰)约4.6%股权,投资金额10.77亿元,苏州卿峰持有境外的GS公司51%股权(GS公司为欧洲和亚太地区领先的IDC数据中心运营商,注册地为英属维尔京群岛,总部位于伦敦,业务范围遍及英国、法国、德国、新加坡、澳大利亚、中国香港, 根据CBRE出具的GS公司2023年估值评估报告,GS公司整体估值超过60亿英镑)。
该项目由李*(苏州卿峰原董事长)为资管计划提供差额补足及远期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义务,深圳市*士博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为前述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项目逾期后,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羊城支行对上述担保人提起诉讼,现处于执行阶段。
转让债权情况:
本次拟对苏州卿峰不良资产进行转让,本次转让债权为苏州卿峰项目项下偿债主体的全部债权、股权。截至2024年5月51日,该项目本金余额10.77亿元,欠息、违约金等欠款15.74亿元,债权合计金额26.51亿元。具体金额以账务处理日为准。
意向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行为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意向受让方本人(本机构的实际控制人、股东、高管人员等)不得是国家公务员或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是参与处置该不良资产的转让方工作人员或其近亲属,不得是参与处置该不良资产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公司及其相关工作人员、评估报告评审专家、本不良资产受托处置的交易机构(或平台)及其相关工作人员。
4.本次购买不良资产的资金不属于转让方授信资金且不属于反洗钱法所称的相关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
5.意向受让方及其股东不得是本次拟转让的不良资产的债务人或债务人关联方,购买资金非来源于本不良资产的债务人或债务人关联方。
6.意向受让方受让不良资产后,不得将受让的不良资产转让给该不良资产的债务人或债务人关联方。
7.意向受让方必须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买受人,拥有签署和履行该不良资产转让协议的授权和权力。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20-89160930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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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预公告仅作为前期信息发布,不具有要约的相应效力,所有信息以正式公告的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