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为大家带来
抵押物为位于广州市荔湾区下九路西来西街12号的房产
证载建筑面积2379.60㎡
项目情况
转让方名称: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羊城支行
项目名称:广州市华林珠宝玉器城有限公司不良贷款债权
所在地区:广州市
所属行业:金融
项目类别:债权转让
转让(融资)价格:面议,最终转让价格以转让方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正式挂牌为准。
信息发布时间:2024年6月28日至2024年9月30日17时
本次拟预公告项目为广州市华林珠宝玉器城有限公司的不良贷款债权。
标的为广州市华林珠宝玉器城有限公司在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云支行(即权利人)的贷款,权利人与转让方均系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属机构,转让方有权对该债权进行预公告。该户贷款截至2024年5月31日(基准日)本金、利息及代垫费用详见下表(单位:万元,具体数据以转让方正式公告为准):
该户贷款目前在法院执行阶段。
抵押物位于广州市荔湾区下九路西来西街12号房产(证载建筑面积:2379.60㎡),用于经营“华林珠宝玉器城”,位于上下九商圈、交通条件便利。下面图片为前期拍照,仅供参考,以现场实际的状况为准!
意向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行为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意向受让方本人(本机构的实际控制人、股东、高管人员等)不得是国家公务员或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是参与处置该不良资产的转让方工作人员或其近亲属,不得是参与处置该不良资产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公司及其相关工作人员、评估报告评审专家、本不良资产受托处置的交易机构(或平台)及其相关工作人员。
4.本次购买不良资产的资金不属于转让方授信资金且不属于反洗钱法所称的相关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
5.意向受让方及其股东不得是本次拟转让的不良资产的债务人或债务人关联方,购买资金非来源于本不良资产的债务人或债务人关联方。
6.意向受让方受让不良资产后,不得将受让的不良资产转让给该不良资产的债务人或债务人关联方。
7.意向受让方必须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买受人,拥有签署和履行该不良资产转让协议的授权和权力。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20-89160930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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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预公告仅作为前期信息发布,不具有要约的相应效力,所有信息以正式公告的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