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机动车,其法律责任是什么?请先学习一下相关法律规定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但日常生活中,部分人心存侥幸心理,或怀着无所谓态度,在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前提下,便“理直气壮”地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其中最为突出的是无证驾驶摩托车上路行驶现象。
不容置疑,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要依法取得相应级别的机动车驾驶证。但不少无证驾驶摩托车的人员,仅多少知道会处以罚款,却不知道可以依法处行政拘留。
今年以来,揭西交警对无证驾驶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已对多名无证驾驶摩托车的违法人员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希望广大摩托车驾驶人引以为戒,做到车有牌、人有证,严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请看部分案例警示:
案例一:2月27日20时许,岑某乐驾驶二轮摩托车行经揭西县棉湖镇过境公路路段时,被揭西交警执勤执法民警当场查获。经核实,行为人岑某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案例二:3月2日21时许,林某海驾驶二轮摩托车,行经揭西县棉湖镇榕云路路段时,被揭西交警执勤执法民警当场查获。经核实,行为人林某海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案例三:3月1日20时许,李某荣驾驶二轮电动车,行经揭西县棉湖镇过境公路路段时,被揭西交警执勤执法民警当场查获。经核实,行为人李某荣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其驾驶的二轮电动车经鉴定,属于机动车,其行为属于无证驾驶,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案例四:3月4日20时许,罗某龙驾驶二轮电动车,行经揭西县棉湖镇过境公路路段时,被揭西交警执勤执法民警当场查获。经核实,行为人罗某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交警提醒
无证驾驶危害大,法有规定不可违。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均属于机动车,未依法取得摩托车驾驶证的,不能驾驶摩托车上路行驶。否则,将承担其法律责任后果。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请您:遵守交通法规,拒绝无证驾驶。
处罚不是目的,安全才是第一
请广大驾驶人朋友
要敬畏法律
引以为戒
绷紧交通“安全弦”
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